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5-29   浏览次数: 532

二级党委、党总支

根据《******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现就202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接类型

2023届毕业生党员均需填写《南京晓庄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登记表》,由所属党支部汇总后报送所在学院党组织。

1.对已落实工作、学习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接到即将前往单位党组织。

2.暂未落实学习、工作单位的或工作单位暂无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建议转移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街道、镇、居委会、村委会等或按照就业派遣证,联系原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人事厅、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或所在市、县人事局),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二、转接方式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均需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办理,办理转接之前如涉及到党员身份已从“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的,请在系统内更新后再办理转接。

1.江苏省内组织关系转接从系统进行网上转接,不再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

2.江苏省外组织关系转接需在系统进行网上转出,同时由各党委、党总支从系统内将介绍信导出并打印,核对无误后党委组织部。纸质介绍信须严格落实回执制度,确保转接工作顺利完成。

三、转接程序

1.登记信息。党委、党总支督促学生支部向所有毕业生党员开展《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的学习,明确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联系人,准确填写《南京晓庄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登记表》,明确“介绍信抬头”和“组织关系去向”信息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接收党组织等信息由党员本人与接收单位核准。

2.核实档案。各党委、党总支及时将毕业生党员以及积极分子材料整理并归入毕业生个人档案。入党材料必须归入学生人事档案中,严禁学生本人携带。

对于离校前预备期已满的预备党员,所属党支部应按期讨论其转正问题,各党委、党总支要及时审批。对于离校前尚未到期转正的毕业生预备党员,所在党支部应将其预备党员考察表填写完整,并及时归入本人档案,作为接收单位党组织继续考察的依据。

3.交纳党费。2023届毕业生党员党费缴至20236月。

4.办理转移。党委、党总支按照报送登记信息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上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

5.落实回执。各党委、党总支要督促组织关系转至省外的毕业生党员及时将回执联邮寄或传真至学院;组织关系省内转接毕业生党员及时请接收单位在系统中审批接收。

各党委、党总支在收到回执信息后,需及时录入到“党员管理系统”,完成组织关系转出工作。对未寄回“回执联”的毕业生党员需及时联系,避免出现“口袋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全部完成前,各党委、党总支对该党员仍负有管理责任。

工作联系人:章鼎敏,电话:86178113。

 


附件1: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时间安排表.doc

附件2:南京晓庄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登记表(省内和省外).xls

附件3:南京晓庄学院毕业生党员转接组织关系注意事项.doc

 

 

党委组织部   

20235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