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挥党校在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上的主阵地作用,充分调动各分党校、党校工作者和党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学校党校决定开展先进分党校、分党校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分党校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团队建设有力。分党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热爱党校事业,素质优良、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学习意识,做到在培训中学习研究,以科研促培训,不断提高教育培训效果。
3.培训机制完善。党校规章制度健全,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
4.培训成果显著。积极组织、有序开展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配合学校党校开展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培训工作,党校工作在学员中有较高评价,取得良好效果。
(二)分党校工作先进个人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党性观念强,能充分发挥表率作用。
2.热爱党校工作。能够模范遵守党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很好地完成学校党校分配的教学、管理任务。
3.业务能力过硬。能够在教学、科研、管理方面有新思路、新探索、新成果。
4.从事分党校教学、管理工作原则上满一年。
二、推荐范围和名额
(一)先进分党校参评范围
1.达到先进分党校基本条件;
2.自评表的分数不低于85分。
(二)分党校工作先进个人
1.分党校教师和管理人员达到先进个人基本条件;
2.各分党校限报一人。
三、评选程序
党校成立评审工作小组,结合专家意见,评选出拟表彰对象。党校对拟表彰对象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接受广大党员师生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党校研究确定为正式表彰对象,做出表彰决定。
四、相关要求
各分党校于12月20日前将《2021年南京晓庄学院先进分党校申报表(含事迹材料)》、《分党校考核评估细则(自评表)》及先进分党校申报支撑材料、《2021年南京晓庄学院分党校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报党校办公室,其中先进分党校申报表、事迹材料、自评表和先进个人申报表纸质版、电子版均需报送,先进分党校支撑材料只报送电子版。联系人:李军,联系电话:86178113,地点:行政楼426办公室。
附件3:2021年南京晓庄学院分党校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doc
中共南京晓庄学院委员会党校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