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校开展第九届师德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05-20浏览次数:618

各党总支、机关党委: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弘扬高尚师德,激励广大教师努力成为“四有”好老师,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现决定在全校开展第九届师德评选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评选范围

师德先进群体:各二级单位或其所属科室、教学科研平台及团队等;

师德先进个人:全校在职教职员工;

评选标准:详见附件1

二、评选程序

(一)基层选拔

各单位通过群众评议,民主推荐师德先进群体1个、师德先进个人1名(机关党委推荐师德先进群体6个、师德先进个人6名),提交师德先进群体、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23)和1500字左右事迹材料。

所有材料请于523日上午11点前报党委宣传部(行政楼415,联系电话:86178314),电子稿发至邮箱:njxzcxcb163.com

(二)学校评审

1.材料审核:对候选群体(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征求校纪委意见。

2.综合评议:对通过材料审核的候选群体(个人)进行综合评议,并从中产生市教育系统第十三届师德先进群体(个人)推荐名单,按有关程序报学校审批。

(三)宣传表彰:通过网站、橱窗、官方微信等集中展示先进群体和个人的事迹材料,并在2020年教师节期间予以表彰。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精心组织,本着“求真务实、好中选优、群众公认”的原则,认真组织推荐。在评选过程中要积极慎重,严格把关,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推荐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教学水平高的优秀群体和教师,起到典型示范作用。

 

附:

1.南京市教育系统师德评选标准

2.南京晓庄学院“师德先进群体”推荐表

3.南京晓庄学院“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

 

 

 

                        党委宣传部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0520

 

 

 

 

 

附件1

 

南京市教育系统师德评选标准

 

一、师德先进群体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立德树人,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师德师风建设全过程,严格执行教师职业行为准则

2.高度重视师德建设工作。贯彻执行南京市“师德建设年”各项工作要求,师德建设有方案、有举措、有特色、有成果,教师群体普遍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全力营造立德树人良好氛围。严谨治学、关爱学生,弘扬师爱和志愿服务精神,着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全面提高学生核心素养。

4.注重加强群体内涵发展。教师群体刻苦钻研、严谨笃学、勇于创新、奋发进取,教育教学业绩突出,集体凝聚力强,在长期的工作过程中形成良好的团队精神和特色风格。受到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广泛好评,无不良反映。

5.2017秋季学年以来存在下列情况之一,则不得申报先进群体: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相应处罚;发生责任事故;群体中教职工违反师德有关规定并受到处分;出现其他与师德先进群体不相符的事件与行为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二、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

1.爱国守纪。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科学的教育思想武装头脑、指导行动,自觉遵守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综合素养。

2.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探索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技能,有精湛的业务水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教育教学工作成绩显著。

3.爱生奉献。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志愿服务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积极参与各类志愿服务或利用业余时间帮助困难学生,坚决拒绝有偿补课,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4.示范引领。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受到师生和家长的广泛赞誉。热爱学校,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和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在教育教学中事迹突出、感人,在本单位、本地区起到模范引领作用。

5.工作5年以上,获得过区级(市直属学校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对响应号召积极参与教师流动,主动到薄弱学校任教,师德表现、工作成绩优秀,受到好评的一线教师,可适当放宽该项条件。

师德标兵,除具备以上条件外,还应具有较强的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事迹更为生动突出,在师生中有较高声誉,在社会中有较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