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才队伍建设办公室、市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着力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动南京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苏人办〔2011〕8号)要求,现就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与条件
选拔的对象与条件按照《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苏人办〔2011〕8号)执行。年龄要求,第一、二、三层次的培养对象,应分别为
根据培养目标,全省拟选拔第一层次培养对象30名左右,第二层次培养对象300名左右,第三层次培养对象3000名左右。按照申报工作要求,我市可推荐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其中,第一层次严格按照选拔标准推荐,第二层次培养对象推荐25名,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推荐270名。
二、选拔程序
1、材料申报。申请人通过南京英才网()在线进行申报。申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书;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资质证明、专利等知识产权证书、科技项目合同或鉴定书、获奖证书、成果推广应用的证明等。所有证明材料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供原件扫描件或数码照片。同行专家推荐意见、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的原件扫描件须同时作为附件材料上报。各人才所在单位推荐第三层次培养对象人选数量一般不超过5名。
2、资格审核。各区(县)人才办和市有关主管部门对照选拔条件,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排序后报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
3、专家评审。按照申报工作要求,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推荐人选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科技厅组织评审。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推荐人选,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牵头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并报市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报送省人才办。
4、审议报批。省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省“333工程”专家委员会对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人选进行综合评审,评定培养对象,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第三层次培养对象人选,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审核后,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三、有关要求
1、各区(县)、市有关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省第四期“333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既要广泛宣传,又要严格标准,把好推荐人选质量关。
2、省第三期“333工程”培养对象符合第四期“333工程”培养对象选拔条件者,如继续申报,须填写《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申请书》。
3、申请人在线申报时,涉密信息不要在网上填报。填报申报材料要认真、规范、完整。
4、上报材料包括:纸质材料的申请书一式四份、附件材料一份(按人员分别装袋,附件材料归类整理,与申请书分开装订成册),《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一式两份。汇总表须同时提供Excel格式电子文档。
5、第一、第二层次培养对象人选有关材料报请于
附件:
1、《关于印发《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才办〔2011〕8号)
2、《关于做好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人才办〔2011〕9号)
南京市人才队伍建设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