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南京晓庄学院先进分党校、 分党校工作先进个人、党校课堂教学优秀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9-29   浏览次数: 929

各党总支: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教党〔20178号)、《中共南京晓庄学院委员会党校暂行工作条例》(南晓院委[2012]07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拟定于10-12月开展先进分党校、分党校先进个人和党校课堂教学优秀奖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  先进分党校基本条件

1.办学思路清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组织、有序开展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配合学校党校开展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等的培训工作,成效显著。

2.领导高度重视。党总支高度重视分党校工作,经常进行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上党课,原则上应报一名授课教师参加党校课堂教学优秀奖评选活动

3.机构设施齐全。分党校组织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合理,场地、设施、经费均得到有效保障。

4.师资队伍优良。党课教师聘用坚持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兼职为主、专兼结合的原则。

5.教学管理规范。分党校做到有完备的考勤记录、奖惩记录、考核成绩、学期工作总结等培训档案;及时进行教学信息反馈,无教学事故。

6.分党校工作有宣传有报道,常态化抓好宣传工作,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宣传领域,及时反映分党校各项工作的新进展、新成效、新经验。

7.学员管理严格。分党校参训学员考试合格率不低于90%

8. 分党校建立时间原则上满三年;

(二)  分党校工作先进个人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党性观念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能充分发挥表率作用。

2.分党校教师、管理人员在政治上必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能够模范遵守党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分党校教师、管理人员能够很好地完成学校党校分配的教学、管理任务,在教学、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

4.分党校教师、管理人员能够在教学、科研、管理方面有新思路、新探索、新成果;

5.从事分党校教学、管理工作原则上满一年。

(三)  党校课堂教学优秀奖评选基本条件

1.在教学中做到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大局,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自觉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 认真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方针,教学中阐述基本理论准确,对新时代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现实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讲授清楚,分析有深度、有新意,教学效果突出。

3、能够针对党校学员的特点,积极地运用讲授式、研讨式、案例式等多种教学方法,教学手段不断创新。

4. 深入教学全过程,在专题讲授、研讨、答疑等各个环节上,都能认真负责,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

二、推荐范围与名额

(一)先进分党校参评范围

1.分党校达到先进分党校基本条件;

2.自评表(附件4)的分数不低于85分。

(二)分党校工作先进个人

1.分党校教师和管理人员,且达到分党校工作先进个人基本条件;

2.各分党校限报一人。

(三)党校课堂教学优秀奖评选范围

1.参赛课程为本年度分党校教学课程,且达到党校课堂教学优秀奖评选基本条件;

2.各分党校限报一项。

三、其他要求

各二级党组织于1011日前将《2019年南京晓庄学院分党校课堂教学优秀奖参赛信息表》报党委组织部。培训结束后,于1125日前将《2019年南京晓庄学院分党校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2019年南京晓庄学院先进分党校申报表》、《分党校考核评估细则(自评表)》及支撑材料报党委组织部。联系人:李兆晶,联系电话:86178113,地点:行政楼426办公室。

 

中共南京晓庄学院党校

                            2019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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